质量许可证申证程序 办事项目: 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质量许可证 出口商品宽严转换 办理机构: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 银川市南熏西路163号,电话:9511-7884923,7884925 传真:0951-5015764 申办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申办手续: 1. 填写《出口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申请书可在本局网上下载,网址 http://www.jlciq.gov.cn/renzheng/index2.asp?classid=3&nclassid=31),并提供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提供质量体系文件、有关图纸、关键部位照片。需进行产品检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2. 按规定缴纳费用:500元 3. 接受对生产、储存现场的检查及对文件的审查 4. 提供整改报告 办理程序: 1. 申请:申证企业将有关资料交科技处。 2. 受理:认证监管处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对材料不完备的予以退回,并在《出口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许可证申请书》中填写“受理意见”。 3. 文件审核:评审组在接受评审任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核(也可在现场审核中进行),若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企业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无效的视为撤回申请。 4. 现场评审:评审组根据现场审核发现填写《评审记录》,发现不符合项的,要求企业提供整改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 审批:评审组长在评审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认证监管处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评审意见,并完成《出口产品质量许可批准程序表》。 6. 发证:对评审合格的,由认证监管处颁发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对评审不合格的由认证监管处签发《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评审不合格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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