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版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6-3-28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事实,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总局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增加了填制说明。现印发你们,共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使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适当变通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