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安全年”活动 落实进出口食品 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年活动的重要部署,根据总局2006年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我局2006年进出口食品工作安排,结合宁夏地区进出口食品工作特点,2006年,我局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做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区的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促进我区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为此,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出口食品安全事关重大,是“一把手”工程。为开展好我局“食品安全年”活动,确保计划扎实有效地进行。各项工作要在我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局长靠上抓,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我区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源头监管,保障出口食品安全 (一)建立源头监管计划。源头监管是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三年来对我区出口脱水蔬菜进行源头控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我局计划开展对出口蜂产品、枸杞及其制品的源头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出口食品“公司+基地”生产加工管理模式。 (二)加大备案注册认证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备案管理力度。制订和完善我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办法”;开展我区出口蜂产品和羊肉卫生注册企业基地备案工作;对已备案的种养殖基地进行监督检查。按照2005年总局关于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的一系列通知和要求,对备案养殖场、种植场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取消备案资格;对符合要求的,及时报总局在网上公布。二是加强对卫生注册工作的管理,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把好准入关。三是加大咨询认证工作力度。在重点企业全面实施IS09000、IS014000、HACCP和有机食品认证。四是推进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对外注册工作。以宁夏农垦贺兰山清真羊产品向马来西亚注册为契机,大力帮助和推荐优势农产品对国外注册。 (三)加强疫情疫病监控。加强与我区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建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以备案养殖场、种植场为基础,对疫情疫病实施有效监控。建立和完善我区防治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积极参与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的防控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传出传入。重点做好出口畜禽备案养殖场的疫情监测、人员防护和场所消毒工作,确保备案养殖场的健康无疫。 (四)认真落实残留监控计划。初步建立我区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监控体系。进一步做好禽肉残留监控工作,积极争取2006年将羊肉纳入国家质检总局残留监控计划。摸清我区农兽药、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情况。通过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合作,初步建立我区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监控体系。做到监控项目明确、抽样科学、送样及时、检测准确、监控措施到位。增强监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开展出口食品企业电子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大通关”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今年,针对我区脱水蔬菜、羊肉和果蔬汁企业开展电子监管的推广应用工作,改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实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监控。 三、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和应对 (一)提高应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出口企业发布预警通报,及时反馈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检测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密切关注日本的命令检查措施、欧盟的风险预警信息、美国的自动扣留措施、香港的食品安全情况通报等动态信息,及时进行综合分析,要提高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决策、早应对”,上下齐动,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处置果断,争取主动。 (二)做好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应对工作。深入研究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重点研究检测项目和检测限量的变化情况,收集日方新增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尽快加速调研和建立“肯定列表制度”涉及项目的检测方法标准的工作,做到检测有方法,出证有依据;加强对检验检疫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工作,做好技术储备,提高检测能力。 3月底,摸清我区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本底污染情况和残留监控情况,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我区输日食品、农产品的残留监控与检验项目,实行“全面实施残留监控/重点项目批批检验”的检验模式,实施动态管理,以提高输日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明确企业是应对的主体,加强对企业应对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积极推行出口食品“公司+基地”管理模式,对种养殖基地进行备案管理,规范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引导出口食品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促进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其自检自控能力,建立健全农兽药残留和饲料添加剂的追溯和控制体系,做到“源头能控制、过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 (三)抓好欧盟食品卫生新法规的应对。根据我区输欧食品,特别脱水蔬菜、肠衣、蜂产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比较研究。要研究新法规中对HACCP体系、全过程控制、良好生产和加工卫生规范、追溯和召回体系、动物健康与动物福利保护,检验检疫机构的控制和管理水平,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水平等的要求,找出存在的不足并积极整改。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检验检疫人员和对欧出口食品企业人员培训,掌握欧盟食品卫生新法规的要求。建立并实施良好种植、养殖生产规范、良好加工卫生规范和良好实验室管理规范等面向出口管理体系,尽量减少欧盟食品卫生新法规对我输欧食品的影响。 四、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能力 以提高检测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检测效率为重点,全面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在“快速、准确、简便”上下工夫,进一步使实验室向有利于检测资源集约化、检测项目特色化方面发展。加强对各种病毒、病菌、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方法的研究,努力解决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全、检的慢的问题。 确保实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快速、准确、可靠。为检验检疫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出口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出口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出口食品企业农兽药残留追溯和控制体系,继续在出口食品企业推行质量承诺制,要求各出口食品企业书面承诺所使用的原料不含禁用农药、兽药和添加剂;承诺所使用的农药、兽药和添加剂不超过规定限量;承诺生产加工活动诚信守法、不弄虚作假。推广“良好企业名单”制度的成功经验,加大对良好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进出口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被境外通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或屡次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有欺骗检验检疫机构行为的,列入“黑名单”,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加强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大执法稽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从查检验检疫证书案卷入手,对全局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执法工作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或以检谋私现象,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检验检疫执法的有效性,树立检验检疫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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