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肯定列表生效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修订情况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7-6-7

                      日本肯定列表生效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修订情况
    到目前为止,日本已对其于2005年11月29日公布、2006年5月29日执行的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新标准进行了8次修订,共涉及11种农业化学品。其中6种农业化学品最终修订案及生效日期已经确定:硫线磷(06年5月18日)、啶虫丙醚(06年5月18日)、肟醚菌胺(新增品种,06年8月11日)、呋虫胺(部分06年8月28日,部分07年1月28日)、孔雀石绿(06年11月30日)、百克敏(部分06年9月25日,部分07年2月25日)。
    分析显示,日本修订的标准多数比原有标准更加严格。如呋虫胺在花椰菜上的原限量为5ppm,修订后为2ppm;农药百克敏在大白菜上的原限量为5ppm,修订后为3ppm,在小松菜上的原限量为20ppm,修订后为一律标准等。个别标准比原来放宽,如农药啶虫丙醚在番茄中的原限量为1ppm,修订后为5ppm。
    日本所有农业化学品残留标准修订案及相关信息可查阅
www.cac.org.cn
    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蜂蜜及其加工品监控检查
近日,我出口部分蜂蜜被日本检出氯霉素超标(0.0005ppm,日本标准为不得检出)。为此,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6年8月29日发出通知,加强对中国产蜂蜜及其加工品监控检查,检查频度提高到50%。
    日本新制定农药氟啶虫酰胺的残留限量标准
近期,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第1006002号通知,新制定农药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及其代谢物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新标准涉及41种(类)植物产品,限量要求从0.2~40ppm不等;涉及33种(类)动物产品,限量要求从0.02~0.08ppm不等。与原来执行的“一律标准”相比,新标准要求有所放宽。该标准已于2006年10月6日生效。
日本对中国产葱及其加工品实施命令检查
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决定自2006年10月20日起,对中国产葱及其加工品中抑虫肼实施命令检查,其原因是中国出口的两批大葱抑虫肼含量超标,分别为0.05ppm和0.03ppm,而日本为一律标准(0.01ppm)。
详细内容请见网站:
www.cac.org.cn
    日本要求20种加工食品添加原产地标识
自2006年10月起,日本要求包括干蘑菇、绿茶、年糕、调味食用肉在内的20种加工食品必须附有原料的原产地标标识。如违反此规定,则根据JAS法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
   此前,共有咸菜、冷冻蔬菜等8种食品依次被列入此项规定的范畴。但有人认为如按食品种类分类,很难判定某种食品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此次选定的这20种食品,是以如下两条作为标准:
1.随原产地的不同,食品的味道和质量会有很大差异。
2.食品的某一种原材料占整个食品50%以上的。
   另外,日本农林水产省、厚生劳动省将与相关专家在“食品标识共同会议”上就其他加工食品进行讨论。
欧盟制定粮食及动植物源性产品的残留限量
2006年10月30日,欧盟委员会制定了修改有关粮食及某些动植物源性产品内某些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的指令。
 乙螨唑(etoxazole)、茚虫威(indoxacarb)、MC尼龙(MCPA)、2甲4氯丁酸(MCPB)、吡喃草酮(tepraloxydim)、甲基二黄隆(mesosulfuron)、甲苯氟磺胺(tolyfluanid)、灭菌唑(triticonazole)及1-甲基环丙烯(1-methylcyclopropene)被纳入CD 91/414/EEC的附件,并对它们制定了新的欧盟最大残留限量
该通报涉及的产品有:粮食(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动物源性食品(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及某些植物源性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该指令的拟批准日期是2007年2月。
              美国FDA 8月份拒绝进口我国产品情况
2006年8月份,美国FDA共拒绝1500批次国外产品,涉及8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国遭拒绝的产品共174批次,占11.6%,排在第三位。
  在FDA拒绝进口我国的174批次货物中,广东47批次,占我国被扣留货物总批次的27%,排在第一位;中国转口20批次,占我国被扣留货物总批次的11.5%,排在第二位;福建14批次,占我国被扣留货物总批次的8%,排在第三位。 我国被拒绝进口的产品中,食品、医疗器械和医药制造业位居前三位。我国产品被扣留的原因包括:未经注册批准、缺少证书材料、不符合包装、标签和说明的规定、不符合生产的相关标准与规定、限量超标、不符合卫生要求、不符合进口法律规定等。
南非自2007年1月起限制进口中国制造的纤维布料
近日,南非贸易产业发出通知,自2007年1月起,南非将根据过去三年中国31种纤维制品、纤维布料对南非的实际出口量,实施相应的限制制度。温家宝总理和南非总统已就此限制制度达成一致,预计将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