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检出并协助遣返一例外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5-16

 

我局检出并协助遣返一例外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日前,我局保健中心检测出一例外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并协助公安部门将其顺利监护出境。

59,我局保健中心经初筛诊断,发现一例HIV抗体阳性受检者,后经样本平行复查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中心确诊,该外籍人员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我局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将此HIV个案有关信息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卫检司和银川市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感染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和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告知其不得在我国继续居留,必须尽快离境。同时,及时将限制入境外籍人员的《提请提前出境书》送达银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后经共同协商顺利监护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出境。

初筛发现HIV阳性受检者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保健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传染病检出后的处理工作,有效切断了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维护了区内人员的健康安全。